审计处是学校执行内部审计监督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法律、法规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、经济活动的真实、合法和效益进行独立监督与评价。对校长负责并报告工作。在审计业务方面接受市教委审计处和市审计局的指导和监督。 按照学校现行的管理体制,学校审计处负责组织全校的内部审计工作,并对校本部审计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实施审计、审签及审计调查;对二级法人学院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、检查,根据工作需要,经校领导批准可直接进行审计。